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是2个月,然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案情复杂不能如期侦结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侦查期限可以延长1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多可以退档补侦两次,每次一个月。
逮捕的羁押期限是2个月,你所说的这种简单的案件是不会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被关了2个月应该是还有刑拘时间吧。
你好,一般是两个月,重大的可延长一个月。
检察院的侦察监督部门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一般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特殊情况下: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在此两种情况下,批捕的期限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