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用,请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9条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产生劳动纠纷的可以到劳动局也就是现在的人社局投诉,也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到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
一般情况下,公司是怕被人向劳动局投诉的,后果可能包括会对企业的诚信度产生不利的影响;一般都会产生法律成本或不利法律后果;会影响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产生消及影响。员工告到劳动局或劳动监察机关企业负责人会有不利法律后果或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罚款之类的。具体还要看是因为什么事情被投诉到劳动局;劳动局现已改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根据你的情节和严重程度来进行处理,如果违法行为较轻,可能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违法行为过于严重,逾期不支付的,人社部门可能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能会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劳动局职能之一就是保障与维护劳动者权利,劳动权利(权益)受到损害或侵害的,应首选向劳动局(劳动保障监察机关)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投诉电话:12333。
打电话投诉只是会得到受理的答复,劳动局或许受理并给予查处;如果是本人去人力资源与劳动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会受理、立案、查处、回复结果。
当然是本人去投诉会更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