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回答你:
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另外我国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以上这条说可以理解为:本身不是你签的字,但是因为你也在场(那就是你有理由相信你女朋友有代理权)。因此签字可以生效。
兄弟:定金不太好退哦。除非你去打听一下,开发商买房子到了预售许可了没有?
你耍滑头哦。。想要又考虑到是否和她结婚的问题,又考虑到5万元以后是你出的问题?这些问题没有想清楚,就不要考虑和女友一起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