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资产转让,还是股权转让都可以不承担

2024-11-24 17: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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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转让的税收政策
1.流转税
在有关资产转让的流转税的相关税收规定中,要注意区分资产转让,是单纯的资产转让,还是转让资产的同时将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
资产转让,应缴纳流转税。但如果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毁衫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转让价格不仅仅是由资产价值决定的,与企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完全不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1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桥余桐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的规定,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敏坦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涉及货物转让的,不征收增值税。
2.土地增值税。转让方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的,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3.契税。受让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的乙方,需要缴纳契税。
4.印花税。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等税目缴纳印花税。
5.所得税。转让方按股权转让收益的原则纳税。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还可以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
(二)股权转让的税收政策
1.营业税:依据《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第二条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2.增值税: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3.土地增值税: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但不排除税务机关对以股权转让形式掩盖土地使用权或地上建筑物转让的行为,按照实质课税原则,进行征税。
4.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等税目缴纳印花税。
5. 所得税:转让方按股权转让收益的原则纳税。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还可以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