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会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向法院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但是,如果出现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如果出现退回补充侦查的,则还可以再延长最多二个月的时间。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拘留
37天
逮捕
2个月
如果2个月之后,公安机关觉得证据充足了,就移交检察院..如果觉得还不够,就申请补充侦查,这个是由上一级检察院批准的..补充侦查第一次一般是一个月,第二次是2个月..然后就移交检察院咯..检察院到法院又得等老长时间了..法院退回一次就是一个月..等到开庭估计N久了..案子一到法院,那就是45天内就等开庭吧.快的话开完庭15天内就拿判决了,慢的话又是一个月了.
审查起诉期限
1、 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法院审理阶段
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