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最长是多久?要是过了以后还没有转正怎么办?

2024-11-24 15: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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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试用期最长为6个月。

过了试用期,单位未通知解除合同,仍继续工作的,视为继续履行(也就是转正),应按合同约定的工资计算报酬(而不是试用期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回答2:

按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规定。
对于实习就看你自己的情况了,因为你实习期没有毕业证,用人单位也只能当作实习生处理,一般实习期不超过3个月的,你应该在实习阶段边学习边找工作,待毕业证拿到就可以接上去上班,如果实习单位喜欢用你,待毕业证拿到后就可以留下来。

回答3:

你可以打电话到当地的劳动局咨询嘛.
试用期的时间长久跟你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来定的.

回答4: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规定。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做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3.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