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队扣留机动车,停车费怎么收取?

2024-11-25 19: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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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162条2项涉案财物的保管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承担,停车费拖车费是不应该让车主去承担的。可以跟交警队反映。

全国都不应当收费

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如果不能当场调解,交警部门一般都会扣押肇事车辆。交警部门没有专门的停车场,一般会停在收费的停车场,最后由车辆所有权人承担停车费。我们很少有人怀疑收费的合理合法性,因害怕交警部门的报复也不敢据理力争。但是:

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利用职权扣押肇事车辆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根据2012年1月1日生效的《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六条
之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车辆保管费用,也就是停车费应当由交警部门承担。根据以上条例,在平湖发生此类情况时,是否在交警队出具
交通事故认定书 后就可以免费拿车。收费的话就属于违法!请交警部门确认。

回答2:

停车费不应该收取

原因是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因查封扣押措施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但实践中,有的行政机关与第三方约定天价看管费由被扣押的财产当事人承担,严重地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6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财物,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 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所以全国都不应当收费!

回答3:

我的车因司机不配合处理拖了我5个月停车场问我要7000多我是山西襄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