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活包给工人工人摔伤了工人是不是需要负责任

我把活包给工人工人摔伤了工人是不是需要负责任
2024-12-16 16:39:5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需要负责任。如果雇员在干活中摔伤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业主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如果业主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雇员可以要求业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业主追偿。
法律分析
雇主与工人之间属于雇佣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在雇主对雇工的管理活动中,雇员是为雇主完成工作的,雇主是受益人。雇主应当尽到更多的注意责任。雇员为雇主从事劳动,其利益归属于雇主,责任也首先归属于雇主。既然雇主对雇员的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那么这种责任的成立就不需要审查雇主主观上存在过错与否,即无过错要承担责任,有过错更应承担责任。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如果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回答2:

你和雇主(受益者)都需要承担工人医疗费和住院费等等;
工人是属于雇工,干活摔伤了,你作为包工头和雇主(受益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3:

这个得这么说,你也不能一点不管,如今干啥需要有啥证件,建筑单位把活包给无施工证件的单位他是要全全负责的,工人没有那个资质你把话包给他那也是违规,大街上过来个刮大白的我的要看过他的证件才能够相伩他,我的哪怕是招一批普通工人也要进行岗前培训,特别是交全问题,合格后上岗,明白了吧!你能脱离责任吗!

回答4:

不用,处分你能证明他是故意的

回答5:

这要看你们当时是咋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