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属于湖北省,适用湖北省最低工资标准。
自2017年11月1日起,湖北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1750元、1500元、1380元、1250元。
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18元、16元、14.5元、13元。
各档标准及适用区域可上网查询,或拨打12333咨询。
扩展资料
湖北省最低工资组成:
《湖北省最低工资暂行规定》
第十条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确认。
下列各项收入不计入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一)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劳动保护费用,以及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保障厅-我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参考资料来源: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北省最低工资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