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那么解除收养关系的方式方法有哪些呢?收养关系的解除登记、撤销收养证书、宣告收养无效,都能引起收养关系的终止。第一,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是,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到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尚未成年时,须得到养子女的生父母或者原送的监护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的意见。协议解除收养可按公证或登记程序办理。第二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即指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而别一方不同意的或者双方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在财产和生活问题上发生争议的。一般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可以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处理。我国《收养法》第十七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能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当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的收养关系因为一定原因无法维持下去时,可以经过法定程序解除。解除后,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消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七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又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为您带来答案: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
解除收养关系有两种法律后果,
第一,养父母子女身份关系,1,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2,如果孩子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第二,养父母子女财产关系,1,孩子没成年,无错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退抚养费,有过错的养父母不可要求生父母退抚养费,2,孩子成年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予生活费,3,养富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如果回答帮助到您,请您点赞并关注,如果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您电话咨询我们的律师,会为您带来更加详细的解答。
(1)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未成年养子女与亲生父母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恢复。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2)经养父母抚养长大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关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不受养父母是否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困难的限制。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限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根据法律的规定,收养关系在以下情形下可以解除:①收养人与送养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征得本人同意后协议解除。②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③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收养关系变更之后,孩子和亲生父母之间没有了法定权利义务,孩子和养父母之间建立了法定的抚养和赡养义务。
《婚姻法》: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