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认为一方有出轨行为对配偶不忠的,请求法院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净身出户。不过,要求一方净身出户是处理离婚财产问题,所以实践中净身出户是否被支持,需要先确定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并结合当前法律规定确定。净身出户是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如果双方自愿达成净身出户协议,那么即可以这样执行,一旦对方不愿意的话将不能执行。并且,就对方有出轨行为,未尽到夫妻忠实义务的,其实受害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另外,对于离婚财产的问题,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有前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注意,仅仅只是“可以”少分或不分,就是说也可不这么分,甚至多分也不违反法律规定。由此可以看出,一方有婚姻过错与财产分割并没有法律上的联系。
第一,如果一方是造成离婚的过错方,那么可以成为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依据。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二,法院不会因为一方是离婚的过错方,就应该判决其净身出户。法院在判决财产归属时,应该本着共同财产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如果您与对方是协议离婚,则双方可以在协议中约定财产分割方案。如果您和对方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将财产都留给您,则原则上可以按照协议来进行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因此双方婚内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平分,但在分割时会考虑照顾妇女儿童。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对方有上述婚姻过错,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您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并且可以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主张对过错方少分或不分,但在判决的情况下,法官不太可能判决财产都归您一方所有,而是可能会向您适当倾斜分割比例。
过错方离婚不会净身出户。过错方对非过错方可能会进行一定的赔偿,但是不至于净身出户。 如果过错方要净身出户,夫妻双方可以进行约定,否则过错方还是会分到属于他那份的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