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在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上的财产分配房产证是父母的,结婚时都默认的把北屋三间归我,有法律效力吗

2024-11-23 22: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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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1)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不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们没有处分的权利。如果要确认你对三间房子的产权的话,需要与男方父母签订关于房产分割的协议,只与男方达成房产分割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2)你们之间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协议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