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出租人应该是一家公司,现在其内部管理层发生了变化,原来和你们签定合同时的法人已经变为其他人了。
2、对于这种情况,只要当初与你们签定时是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其内部人员的变更对你们不会有影响,该出租协议继续有效。
若仅仅是换了法人代表和股东,营业执照号码及公司名称未发生变更。那么该公司新的法人代表和股东,仍然享有及承担以前的权力、义务。
公司企业法人的股东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并不产生企业法人变更的效果。也就是说股东虽有变更、法定代表人虽有变更,但是企业法人主体并没有变更。因此原土地出租合同是继续有效的。
若企业法人主体发生变更的的,比如公司分立、公司合并的,就要分情况来区别对待了。若公司合并的,原则上原来的被合并的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合并后的新的企业法人主体应该继承,也就是说原来的合同由新的企业法人主体继续负责履行。若公司分立的,则要看你们双方在土地租赁合同中对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有没有约定,有约定依约定,没有约定,则需要重新协商,签订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