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在改后10日内到相关车管所申请办理审批和变更手续,否则就属于违法改装。
根据《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第十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行李架的维护和保养:
1、行李架不要超载,注意行李架的承载重量和汽车的实际承载重量;
2、注意行李架要安装锁芯和钥匙,并且使用中要确保上锁并拔下钥匙;
3、铝合金材质的车顶架不会生锈,但在使用中会存在缓慢氧化,雨水或者洗车水中含有酸性或碱性物质,也会对表面形成一定侵蚀,时间长了会有轻微色斑,这是正常现象;
4、搭载重的物品或者其他硬金属物品时,容易在铝合金横杆上造成轻微划痕,属于正常磨损现象;
5、使用中要确保密封条已经安装在横杆上,可起到防尘和降低风噪的作用;
6、行李架安装以后,不需要频繁拆卸,因为对于普通车顶的车子来说,频繁拆装行李架可能会伤及车漆;对于利用预留固定点安装的车子来说,频繁拆装有可能给固定点部位的螺丝带来伤害,因此,虽然行李架都是可以拆装的,但是在选择的时候,仍然要做好长期固定在车顶的准备。
在车顶安装行李架算是非法改装,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章 登记
第二节 变更登记
第十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除本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