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已经超过申请强制执行期限的离婚判决书的问题

2024-11-24 02:33:3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不明白,正常的情况下判决书应该是送达双方的,你母亲当时没有出庭就判决了吗?怎么会拿不到判决书?

1、那判决已经生效,个人觉得不管执行期是否已经过了。你母亲对于房子的一半所有权是明确的。
2、你父亲卖掉房子损害你母亲的权利,你母亲可以到起诉他。但对于这种房子的判决,正常的情况下是双方竞价,出价高的一方给另一方经济补偿,然后价高一方得产权。不会判决交房子同时归二个共同所有。
3、不出意外的话,个人觉得胜诉的机会很大。但中国的法院你是知道的。

回答2:

既然08年法院判决该房产是由你父母平均分配的,就是说你父母已经共有该房产,可以持盖生效章的判决书去房管部门咨询或者办理相关手续。
如果你父亲未经你母亲同意处分该处房产的,你母亲可以向法院提起追偿,胜算很大的。

回答3:

离婚判决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才能生效!你母亲在没有收到判决书的情况下,最近才看到内容,并没有超过执行时效

回答4:

1、判决书自生效之日起一直有效,除非有其他判决否认了之前判决的效力。从法律角度来讲,你母亲仍然拥有被处置房产的一半的产权。
2、如果你父亲单方面处置房产,属于侵犯了你母亲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你母亲有权利要求你父亲承担侵权责任。你母亲即便胜诉,也是侵权之诉的胜诉,与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无关,因此即便你母亲胜诉,法院也不可能因此支持在房子上加上你母亲的名字,这是两个不同的诉。
3、你母亲为何想要起诉你父亲?根据诉求不同,胜算也不一定。而且诉讼都是有风险的,没有人能给你任何保证。
如果你父亲为了侵权行为,你母亲诉之的胜算比较大;如果是确认房屋所有权的确认之诉,胜率也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