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提供的,总包和分包之间存在很多联系:
1、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2;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3、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4、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5、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6、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7、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8、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本来作为工程总承包,下面的分包单位都应该是由总承包单位寻找的,但实际工程中往往不是,你作为监理,需要对整个工程过程进行监控管理,不是分包出去了就不归你管了,你是和甲方签的监理合同,作为你的工作职能范围,你可以向甲方咨询,如果是在你的工作范围内,你就必须对这一系列的资料进行审查。
最简单的方法,去看总包合同。总包合同里有被甲方包了出去,找总包,没有找水电公司
必须要提供这些东西,请问您做监理多久了,这些是监理权力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