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呐喊》序中,鲁迅谈到他弃医从文的经过和目的。他于1898年到南京江南水师学堂肄业,第二年改入江南陆师学堂附设的矿务铁路学堂,1902年毕业后即由清政府派赴日本留学,1904年进仙台的医学专门学校,1906年中止学医,回东京准备从事文艺运动。是一次课堂上看画片的经历使他弃医从文的。他回忆道:“有一回,我竟在画片上忽然会见我久违的许多中国人了,一个绑在中间,许多站在左右,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出麻木的神情。 ”
据解说,这绑着的是替俄国做了军事上的侦探,正要被日军砍下头颅来示众,而围着的便是来赏鉴这示众的盛举的人们。‘他’便觉得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所以我们的第一要着,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想提倡文艺运动了。
回国后,与几个人创立了《新生》,然在无鼓励甚至没有指责的境地下,先生感到了寂寞,心灰意冷起来。之后有人卷款逃走,也就趁这个时候回到家乡抄起了古碑。专心致志的研究,逃避着现实世界。一天,金心异(钱玄同)来了,看到他们抱着自己以前的希望与抱负,也就慨然奋战了。
鲁迅又谈到他把《狂人日记》等小说投稿到《新青年》的经过。他曾问办《新青年》的朋友:“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那人答道:“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于是他便写了《狂人日记》,此后还陆续推出了另外十余篇。鲁迅是希望自己的作品能叫醒‘铁屋’中的人,使国人得救。谈到《呐喊》的名称,他说:“在我自己,本以为现在是已经并非一个切迫而不能已于言的人了,但或者也还未能忘怀于当日自己的寂寞的悲哀罢,所以有时候仍不免呐喊几声,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至于我的喊声是勇猛或是悲哀,是可憎或是可笑,那倒是不暇顾及的;但既然是呐喊,则当然须听将令的了,所以我往往不恤用了曲笔,在《药》的瑜儿的坟上平空添上一个花环,在《明天》里也不叙单四嫂子竟没有做到看见儿子的梦,因为那时的主将是不主张消极的。至于自己,却也并不愿将自以为苦的寂寞,再来传染给也如我那年轻时候似的正做着好梦的青年。”
鲁迅的小说是中国现代白话小说的奠基之作和经典之作,它以无穷的魅力,风行了大半个世纪,至今不衰。这三部小说集就是我们大家熟悉的《呐喊》《彷徨》和《故事新编》,其《呐喊》中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不仅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
这些小说反映了五四前后中国社会被压迫者的痛苦生活和悲惨命运。
《呐喊》插图 陈玉先 绘(2张)
以下介绍《呐喊》的内容。在《呐喊》自序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其中反应了作者思想发展的过程和从事文艺活动的目的和态度。同时也说明了这些小说的由来和起名的原由。作者从学洋务、学医、走科学救国之路,到推崇文艺,把文艺做为改变国民精神的武器,表现了他爱国主义思想的发展和求索救国救民道路的精神历程。本篇对于了解作者的生平、思想、理解本集小说的内涵,及意蕴均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在写作上,本篇自序文笔清新老到,周密流畅,震人心魄又引人入胜,读之使人欲罢不能。其语言风格充溢着鲁迅独特的个性,具有极强的艺术魅力。
编辑本段
作品简介
《狂人日记》
《狂人日记》是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也是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小说,发表于1918年5月的《新青年》,作者首次采用了鲁迅这一笔名。本篇塑造了一个反封建战士——“狂人”的形象。作者通过狂人的叙述,揭露了中国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实质上是一部吃人的历史;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庭制度和封建礼教,其本质是吃人。同时,作者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呼吁人民觉悟起来,推翻封建制度。本篇以鲜明的反封建思想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在思想界,文化界引起了巨大反响,从而为整个中国新文学运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本篇在艺术手法上的特色,在新文化运动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作者用写实主义手法描写狂人的多疑敏感、妄想,都符合迫害狂的病态特征。而且用象征主义的手法写狂人含义双关的表述。狂人对封建势力作得象征性描绘,将写实的手法和象征的手法结合得天衣无缝。从而产生了极强的艺术感染力,其次是语言性格化。《狂人日记》使用的是现代文学语言。作者精心构思了一个“语言杂错无伦次”的狂人。语言似杂乱而实敏锐,即符合精神病人的特点,又道出了被压迫者的心声。性格化的语言成功的塑造了貌似狂人而实具象征意义的战士形象。
起初看鲁迅的小说,总怕看不懂。但读了以后还是能大致看到它的中心,虽然不能完全了解他胸中的思想,有些文句自己也知道另有深意,却不能明了。到完全看懂,我想是需要一定的功底的,我们这类打着学文的幌子,却堕落于世的人就只能浅尝辄止了。
鲁迅的文字是我看过的最有性价比的,精炼得很,也是因为这样,他的讽刺是做得这样犀利。写这些东西,是为了对即将要看或者看过的人的一些导读或者参考,都是个人的一些感觉。
《狂人日记》是通过一个昆仲的精神病患者的日记,害怕自己被人吃为线索描出了人吃人的冰山一角。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长期“人吃人”的现象,(表面上是指单纯地吃,实际上是在封建势力对农民的压迫)。主人公虽然是个精神病患者,作者却通过“众人皆醉我独醒”的角度,揭露了这种病态的封建现象。也唤醒了人们对人的价值的思考。
《明天》
《明天》是鲁迅着力反映妇女悲惨命运的小说之一。作品通过寡妇单四嫂痛失独子的描写,令人震悚地展示了一幅中国妇女孤立无助的图景,同时抨击了黑暗社会吃人的本质和没落社会中人们的无情和冷漠。作者冷峻的写作风格显示出他对黑暗社会的愤恨。精炼而写实的艺术显示了作者写作手法的纯熟。洗练而朴实的笔精彩的勾勒了一幅小镇风俗画,而人物的刻画与对话的描写,更难有一字更改,实在是精品中的精品。
《一件小事》
《一件小事》的特点是短小精悍,内容警策深邃。全文仅一千字左右,作品描写的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小事。在歌颂下层劳动人民崇高品质的同时,还反映了知识分子的自我反省,表现出真诚向劳动人民学习的新思想。在五四运动时期能有如此认识是很不寻常的,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本篇的写作特点,一是运用对比手法,将车夫和“我”对于同一件事的不同态度进行对照,显露出“我”自私自利的渺小,映射出车夫的光明磊落,敢做敢当,关心别人的高大形象。这种对比的妙处在于以间接而含蓄的笔墨突出劳动者的朴实无私。在表现形式上,本篇好似一篇速写画,又近于当代的“小小说”,短小精悍,清新可人而意味深长;情节真实可信,成为现代小说中传颂最广的名篇之一。
《孔乙己》
《孔乙己》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孔乙己,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抨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漠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的谴责。本篇的艺术特色在于结构严谨,先是开端,交待了环境和气氛;其次发展,介绍人物;再是高潮,即小说中心——揭露了社会的冷酷无情。小说经营谋篇,工于匠心。特色之二在于以侧面描写来塑造人物性格。作品用第一人称“我”——酒店小伙计耳闻目睹的情况来写孔乙己,他的肖像刻画,对话,经历,都通过“我”的概括叙述来表现,由此塑造的人物,显得真实可信,从而把人物描绘的栩栩如生。小说的语言也极精炼简洁。作者刻画的酒店掌柜,小伙计,短衣帮顾客,孩子们,众多人物都是以简练几笔勾画出来,惟妙惟肖。孔乙己结结巴巴地为自己靠不住的清白辩解时,那一句自欺欺人的“窃书不能算偷”,将旧时代知识分子自命清高而又迂腐不堪的形象毕现无余,令人叹服!
《药》
《药》是以1907年民主革命英雄秋瑾就义为背景,经过艺术加工和典型创造而写成的。小说描写了革命者为民众流血牺牲而不被民众所理解,他们的鲜血反被做成人血馒头去医治痨病这样一个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悲剧,发人深省的剖析了辛亥革命之所以不成功的历史原因。本篇独具匠心的采用了双线结构。一条线索写华老栓为儿子治病;华老栓买人血馒头,华小栓吃人血馒头,华大妈上坟;一条线索写夏瑜的革命活动和牺牲。两个悲剧交织起来,形成了一幅悲壮的图景。作者精细的构思,突出体现在采用特殊的反衬和暗示的写作手法。用“华”“夏”这两个具有象征意义的姓氏作为流血者和食血者的代称,其意蕴极为丰富深长。全篇其实只是写一个革命者牺牲事件的反面,通过一群不觉悟的人对此的印象及其反应,来反衬出革命者的惨烈。夏瑜被杀没有明写,而是从围观人的动作描写中暗示出来;其被杀地点也分明点出为古某亭口,这正暗示着秋瑾被害的绍兴古轩亭口;其视死如归的精神是通过狱卒和听众们愚妄的反应反衬出来的;其坟上的花圈则暗示:他的同志们仍在坚持斗争。小说末尾以阔人祝寿的馒头比喻坟头,其中的暗示意味就更加深远,令人警醒了。小说的全篇笼罩着浓重的阴冷气氛,也是作者为突出人物和主题而成功营造出来的,使吃人血的故事更具有震撼人心的效果。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判的语言,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鲁迅先生急切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振我中华雄威!
《头发的故事》头发代表着中国人民心中长存已久的封建思想,通过我与N君的对话,写出人们对革命
的淡忘。革命之后,民众除了革去头上的辫子外,社会状态是换汤不换药,没有实质性的变化,也就是说封建思想在中国人心中难以除去的。
《风波》风波是写朝廷上换了皇帝没换皇帝对村里人思想的风波。揭示了农村人,也就是
在封建思想摧残下的中国人安于现状、不问世事、没有拯救自己命运的思想,没有人的价值的认识。
《故乡》故乡也就是讲我们熟悉的一个人物——闰土。小说通过作者对小时候那个在西瓜
地月光下捉猹的少年和现在叫老爷、为生活所迫憔悴、充满奴性的闰土的比较,揭示了封建社会对劳动人民的危害之深。
《阿Q正传》阿Q是个做体力活的单身汉,他好赌博,又重自尊更多的是自负,以至于也学欺软怕硬,被欺负了却总己的精神胜利法。他自认为是强势家赵家的亲戚,占小尼姑的便宜博得客栈中人的一笑,又学着欺负小D,王胡想赢得点尊严却总适得其反。又想着女人想与吴妈睡觉,被赵家暴打了从此没有工作去尼姑庵偷萝卜……之后进城做了小偷行业回来发了财,不过被人知道了又落迫。最后闹革命时期,赵家被人打劫,阿Q被诬陷为同犯被抓进城去,畏畏缩缩地画了圈认了罪,最后被枪毙。
小说反映了封建社会对人造成心理的畸形影响,充满奴性的中国人民和冷漠、无反抗、麻木的封建思想。也说明辛亥革命并没有完成对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
《端午节》这篇小说刻画了一个叫方玄绰的知识分子,他是一个表面上上进,清高,孤傲、
不肯罢课又不愿去索薪,内心却是道貌岸然地玩着精神胜利法。手里却拿着一本知识分子读的《尝试集》。
《白光》写陈士成好几次落榜科举后最终因为受不了失败和无人赏识的悲痛,精神异常失
足落水。从中反映了封建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的残害。
《兔和猫》鲁迅通过对可爱的小白兔的和对大黑猫的描写,反映了他对弱者的同情和对仗势
欺人的强者的憎恶。
《鸭的喜剧》简短的文字,通过爱罗先珂君想有蛙鸣合奏曲而养了蝌蚪和鸭子,最后鸭子吃了
蝌蚪的故事。揭示了一个弱肉强食的道理,也是中国社会的一个写照。
《社戏》社戏是看到后来才明白是作者写对童年生活的向往和追忆,鲁迅的小说看多了总
要去思考什么东西有什么意向,似乎这样才符合他的写作习惯。不过小说更多的是通过渲染出一种情结让你读完之后才若有所悟,原来童年是这样美好的啊。当然,那些人物的刻画无不真实地展现了当时社会人类的性格特征,是很到位的也是很有现场感的。
不屈的中华精神——《呐喊》读后感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写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 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 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所以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在鲁迅的作品里,尽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言语犀利,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啊!中国,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呐喊》读后感 《呐喊》读后感
鲁迅先生是我一直都挺崇拜,挺欣赏的文学家,他的每一篇作品我都读过,每一次读都有不同的感觉,不同的收获。
但我最喜欢看的还是鲁迅的小说,我感觉他的小说很真实,批判了当时旧社会的丑陋面目。
《孔乙已》是我在《呐喊》中比较喜欢的一篇,可能是这篇学生,所以对这篇所有的细节都比较了解。我第一次读这篇是在初中课堂上,那时老师让我们自己先读,当时,我读得很认真,因为我对这篇挺感兴趣的,因为是鲁迅写的。当时读得不太懂,听老师分析后,感觉明白了很多。
孔乙已一个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读书人,在黑暗的社会里,他唯唯喏喏她活着,他一生都在寻求功名,一直考,一直考,可都考不上,在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中,他成了一个行尺走肉,一个麻木而不任的人,正像他所说的“窃”书不为“偷”,因此在一些丑恶的人心中成了一个“小偷”,可在孔乙已的心中,他并不这么想,在与他同龄中,只要是见到他,除了笑,没有话讲,因此只好向孩说话,他也只有在孩子面前,他才会有受到蔑视的笑,后来有人说他又去偷书,结果被打断了腿,当他再一次来到客栈时,讽刺的笑声就没有停过,此时的孔乙已更偈一个行shi走肉,只靠着两只手来行走,终于,在人们的笑声中,消失了。过了几年,终于没有再见孔乙已,有人说的已经死了。
这就是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的结果,给人无尽的思考与想象到底孔乙已这个人物时,运用了大量的手法,在人物外貌,动作,语言上都有很多的描写。作者笔墨越多,所想表达的人物形象越明显。
我觉得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用意有两点,一对封建社会制度的抨击,作者在每一篇小说里,运用了不同的手法,将现在的人物与过去的形成鲜明的对比,再对周围人物的形象描写,以及周围的环境的描写,有力地反映了当时旧社会的封建统治制度,但在另一方面,我觉得隐隐约约可以看得出作者对祖国的热爱,希望在他文字的激励下,人们能够奋发有前,能够从麻木不仁中清醒过来,使这个社会能振作起来,这是他一种爱国的表现,他并没有去用语言激励人们,而是用文字,在文字的背后是他一颗爱国的心。也许他的文字并没有激励到每一个人,但不可否认,还是有一部分人,还有一些知识文化的人都能在他文字的激励下而清醒觉悟过来。
现在,有许多文章,作品都表达了爱国之情,但我比较情有独钟,只喜欢鲁迅先生的,因为他朴实而强有力的文字中,人们看到了当时丑恶的面目,我觉得孔乙已那篇比较明显,通过对孔乙已人物形象的描写,从颓废,每一个文字,从直接到间接,从明显到不明显,让读者真实地看到了像孔乙已那类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知识分子的从善良、爱面子的人转变成颓废,麻木不仁封建的人。
这样的文章没有用华丽的文字,但字字都像利刀像一样直插人心,这就是我喜欢鲁迅先生的原因,他的爱国情怀激励着我要努力学习,长大后为祖国作出献,这也就是我爱国的表现。
所以大家一起来《呐喊》吧!为我们赖以生存的中国来呐喊吧,作为学生,要好好学习,作为工作,要好好工作,大家都尽一份力,使我们国家更家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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