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0年1月份八司,现在工作了3年6个月,合同是四月份刚签完的,工作地点是我所在的地方,

2025-01-07 14: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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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从你的措辞来看,你是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对吧?保险公司所谓的“外勤”是指保险业务员。
2、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合法的立即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内勤合同)理由,那么你有权利要求公司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你从“入司”就是内勤的话,按你的描述,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4个月的本人工资。
4、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有权主张双倍赔偿,即8个月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