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监狱从上到下分别设监狱长、政委、副监狱长、副政委、工会主席、政治处主任、有的监狱还设有总工程师,以上为监狱领导班子架构;还有监区(各业务、职能科室)级的职位:监区长(科长)、政治教导员、副监区长(副科长)、副教导员,最后才是分监区级的(含股级)职位:分监区长(股长)、政治指导员、副分监区长(副股长)、副指导员。对于从事具体工作没任职的民警,服刑罪犯一律通称警官。另外我国监狱各级还同时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机构,监狱级设党委,职位有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若干,党委书记即为监狱第一责任人;监区(科)设党的支部,职位有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若干,同时支部书记也是该单位(部门)的一把手。各级党内职务一般都是由该级别的领导兼任的,党委书记也可是专职的。
监狱设监狱长、政委、纪委书记各一名,设若干副监狱长,分管不同工作。下设部门为各科室,有狱政管理科,刑罚执行科、教育科、劳动改造科、行政后勤科等等负责各项日常工作,并根据关押需要,设立各监区。监区和各科室。监区(大队)根据需要再设立分监区(中队),要求分监区警力不少于所服刑人员的8%。
监狱的管理人员是人民警察,也就是通常说的狱警,属于国家公务员序列。
《监狱法》第十二条 监狱设监狱长一人、副监狱长若干人,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必要的工作机构和配备其他监狱管理人员。
监狱的管理人员是人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