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的主体是什么?

2024-11-24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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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的主体是什么?

会计主体又称会计实体,是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也就是说只要在经济上相对独立的企业、单位等组织都可以成为会计主体。会计法总则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法律办理会计事务。也就是说,只要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组织,就可以成为会计主体,会计主体的范围较宽。

而法律主体的要求就比较严格了,并不是所有的组织和单位都能成为法律主体,只有那些在法律上具有独立人格的组织才能成为法律主体,即只有法人组织才能成为法律主体。具体的讲,首先要有独立的财产,也就是组织的财产和其成员的财产要区分开来,组织的财产要独立于其成员的财产,不能随便变动,因此属于会计主体的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律主体;其次组织要能独立承担责任,也就是能够以自己的财产而不是成员的财产来承担责任,因此属于会计主体的企业的分支机构不是法律主体。具备了这两条,才能成为法人,才能成为法律主体。

一般来讲,法律主体必然是一个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

例如,在企业集团的情况下,一个母公司拥有若干个子公司,企业集团在母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经营活动。母子公司虽然是不同的法律主体(母子公司分别也是会计主体),但为了全面的反映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就有必要将这个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此处的企业集团不是一个法律主体)。又如,独立核算的生产车间、销售部门等也可以作为一个会计主体来反映其财务状况,但它们都不是法律主体。

会计的主体是?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会计主体既可以是一个企业,也可以是若干企业组织起来的集团公司;即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实体。作为会计主体,它必须能够控制经济资源并对此负法律责任。凡会计主体都应该进行独立核算。会计核算必须是站在本企业的角度上观察所发生的经济业务,不能与其他会计主体相混淆。会计主体假设规定了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

企业会计的主体是什么?

是企业啊

我国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会计主体是什么

1、我国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会计主体是各级 *** 。
2、 财政总预算会计是各级 *** 财政部门核算、反映监督 *** 预算执行情况的专业会计。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主体是各级 *** ,其执行机构是各级 *** 的财政机关。其核算物件是各级 *** 总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结余·以及在资金运动过程中形成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
3、 财政总预算会计的组成是由国家预算体制和预算执行内容所决定的。我国预算分为中央预算,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预算,设区的市、自治州预算,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预算,乡、民族乡、镇预算五级预算。与此相适应,每一级 *** 预算都要设立财政总预算会计。
4、财政总预算会计主要包括以下核算内容:
(1)核算预算收入。各级总预算会计对本级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和报解进行全面核算和监督,对于预算收入的退库要严格把关,保证国家预算的执行。
(2)核算预算支出。预算支出是指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用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各级 *** 预算支出是维护本级预算所辖用款单位各项活动正常开展的财力保证,各级总预算会计必须严格履行拨款、支出的各项手续,认真核算拨款、支出的列报支出情况,加强预算资金使用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核算预算资金的调拨。预算资金调拨是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地方上下级财政不同级次调拨资金、平衡各级预算收支、落实预算体制的一种手段.
(4)核算专用基金。专用基金是各级 *** 财政机关管理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总预算会计要按时核算财政机关按规定设定或取得的专用基金,正确反映专用基金的收入、支出和结余。
(5)核算货币资金和往来款项。货币资金是一级财政掌管或控制的以货币形态存在的资金,主要包括财政性存款、有价证券等。财政机关往来款项是指各级总预算执行过程申发生的结算资金,包括在途资金、暂存暂付款项、上下级往来款项等。各级总预算会计应当加强对货币资金及往来款项的核算和监督,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完整。
(6)年终清理结算。各级总预算会计在会计年度结束之前,应当全面进行年终清理结算,具体包括:核对年度预算收支数字、清理本年预算应收应支、清理往来款项、组织征收机关和国库进行年度对账、清理核对当年拨款支出、进行年终财政结算。总预算会进行年终清理结算之后,即可办理年终结账,年终结账工作一般包括年终转账、结清旧账和记入新账三个环节。
(7)编制会计报表。各级总预算会计应按规定定期编制财政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预算收支表、预算执行情况说明书及其他附表等。其他附表有基本数字表、预算收入明细表、预算支出明细表、行政事业单位收支汇总表以及所附会计报表。

管理会计的会计主体包括什么

下面是会计的基本假设:
会计假设:
1.会计主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会计工作中通常所讲的资产,负债的确认,收入的实现,费用的发生等,都是针对特定会计主体而言的。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一般来说,法律主体必然是一个会计主体。但是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
2.持续经营,是指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企业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削减业务。在持续经营前提下,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都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3.会计分期,是指将一个企业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为一个个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时间;
4.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财务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以货币计量,反映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会计主体是什么?

计主体是现代会计学的基本概念,因此,以现代企业制度为基础,从经济学的角度对之进行探讨,有助于会计学界从更高层次理解和把握会计基本理论问题。主要讨论和研究经济方面的问题。 四种参考说明 一是会计主体是能动的认识和改造会计客 会计理论 体的“会计人”。 二是单独进行核算的经济实体(企业)。 三是会计工作为之服务的单位。 四是指具有独立资金和经营业务,单独进行核算的单位。 我国现行的会计主体 我国现行的各种版本会计学书籍和辞典中“会计主体”大部分持后三种观点,将企业作为会计主体,有的也称为会计个体或会计实体。显然,人们对会计主体的界定和认识是不同的。会计作为一门国际上通用的“商业语言”,以其自身用语的严密性和规范性而著称,对于“会计主体”这一概念的科学的求证和认知,将有助于推动我国会计学科健康的发展和会计事业的繁荣。

会计主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空间范围。为了向财务报告使用者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提供与其决策有用的资讯,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的编制应当集中反映特定物件的活动,并将其与其他经济实体区别开来,才能实现财务报告的目标。
在会计主体假设下,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反映企业本身所从事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明确界定会计主体是开展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工作的重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