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抵押借款协议不去车管所做抵押登记有法律效力,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一百八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一般来说是需要到车管所办他权登记,民间借款押车这种的,最主要不是借款协议,而是借条。
抵押协议一经签订即生效,但是最好能去办理抵押登记,否则他如果期间把车卖了 你也没辙。
协议有效,抵押权未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