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人们对死亡的认识都保持着这样一个概念:一个人只要心脏停止跳动,自主呼吸消灭,就是死亡。把心脏视为维持生命的中心,这一概念一直指导着传统医学与法律。然而,随着当代医学科学的发展,人们逐渐改变了死亡的定义,改变了判定死亡的标准。
目前,各国的法律仍然普遍强调心死亡的定义。西方有些国家通过10年的努力,已使社会、法律、公众舆论接受了脑死亡的概念。
脑死亡概念要为社会舆论所接受,关键在于建立一套准确预示全身死亡的临床标准。
人脑是由延髓、脑桥、中脑、小脑、间脑和端脑等6个部分组成,延髓、脑桥和中脑合称脑干。人体的呼吸中枢位于脑干,因此脑干功能受损会直接导致呼吸功能停止。人体一些部位的细胞在受到伤害后可以通过再生来恢复功能,而神经细胞则不同:一旦坏死就无法再生。所以,当一个人的脑干遭受无法复原的伤害时,脑干就会永久性完全丧失功能,以致呼吸功能不可逆的丧失。随后,身体的其他器官和组织也会因为没有氧气供应,而逐渐丧失功能。
1966年美国提出脑死亡是临床死亡的标志。在1968年在第22届世界医学大会上,美国哈佛医学院脑死亡定义审查特别委员会提出了“脑功能不可逆性丧失”作为新的死亡标准,并制定了世界上第一个脑死亡诊断标准:
1.不可逆的深度昏迷;
2.自发呼吸停止;
3.脑干反射消失;
4.脑电波消失(平坦)。
凡符合以上标准,并在24小时或72小时内反复测试,多次检查,结果无变化,即可宣告死亡。但需排除体温过低(<32.2℃)或刚服用过巴比妥类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两种情况。
NHK : 脑死己经等同失去生命...如果病人己经脑干死亡...同时同地...有2位专科医生发出证明...基本上...就算病人能够使用呼吸器呼吸...还有心跳...这个时候...也要拔掉病人的呼吸器...因为...病人己经不会再起来...脑干死亡...是不可逆转的...要判定真正的死亡...也要看是在大医院...或是在小诊所...因为判断的方法...也会略有不同...主要是因为...小诊所缺乏相关的医疗仪器...去协助医生判定...病人是否"真正死亡"...如果只是単凭外表...要确定对方是否死亡...例如...要在车祸现场中...迅速的做决定...伤者是否己经死亡...有5项的基本要求...必须要达到...1. 自发性呼吸停止 + 2. 脉搏和心跳停止 + 3. 瞳孔扩散后固定 + 4. 体温明显下降 + 5. 身体的各种反射作用...己经全部消失...如果不是単凭外表...要更加深入地符合死亡的认定...病人还要...1. 脑干死亡 + 2. 大脑死亡(= 全脑死) + 3. 或是病人己经进入重度的昏迷状态...不只如此...世界各国的死亡标准...也不是完全相同的...特别是有所谓的"'死后观察期"...就是在人体死亡以后...医生要连续观察尸体...数个小时...确定他是否真的死亡...这是避免发生...假死现象...但世界各国...没有统1的时间标准...例如...在日本...当1个人符合死亡的定义以后...必须经过6个小时以上...尸体没有任何变化...才可以判定是脑死亡...但这个...不适用于6岁以下的小孩...如果是在台湾...就变成要连续等12个小时...或病人死了...再过4小时后...做第2次的死亡判定...2次结果1致...才能宣告病人正式死亡...如果是在英国...简単1点...直接将脑干死亡...就定义成人体的死亡...1般来说...只有设备完善的大医院...才能判定病人...是否大脑死亡...因为小医院或普通的诊所...他们用的方法...只能是"说明"或"追认"...意思是说...跟死者的家属说明病人己经"没救了"...再由家属们"追认死亡的事实"...然后...医生就不用再抢救...算是正式宣告...病人己经死亡.......
虽然“脑死亡”的概念最先由西方少数医学人士提出,但近年来的一些“奇迹”似乎表明脑死亡并不足以证明一个人真正死亡,或者说这种脑死亡后重新恢复自主呼吸甚至意识的奇迹存在的概率是有的。也许还可能是目前对脑死亡的判定不够严密,毕竟人类对大脑的了解还知之甚少。正有鉴于此,多数承认脑死亡为死亡依据的国家还保留有传统的“自主呼吸停止,心脏停跳,瞳孔放大,血压为0等”作为判定死亡的标准,脑死亡仅仅是辅助判定。 据了解,卫生部脑死亡法起草小组的最新标准是:深昏迷,脑干反射全部消失,无自主呼吸(靠呼吸机维持,呼吸暂停试验阳性)。在首次确诊后,观察12个小时无变化,方可确认脑死亡
人脑是由延髓、脑桥、中脑、小脑、间脑和端脑等6个部分组成,延髓、脑桥和中脑合称脑干。人体的呼吸中枢位于脑干,因此脑干功能受损会直接导致呼吸功能停止。人体一些部位的细胞在受到伤害后可以通过再生来恢复功能,而神经细胞则不同:一旦坏死就无法再生。所以,当一个人的脑干遭受无法复原的伤害时,脑干就会永久性完全丧失功能,以致呼吸功能不可逆的丧失。随后,身体的其他器官和组织也会因为没有氧气供应,而逐渐丧失功能。
虽然“脑死亡”的概念最先由西方少数医学人士提出,但近年来的一些“奇迹”似乎表明脑死亡并不足以证明一个人真正死亡,或者说这种脑死亡后重新恢复自主呼吸甚至意识的奇迹存在的概率是有的。也许还可能是目前对脑死亡的判定不够严密,毕竟人类对大脑的了解还知之甚少。正有鉴于此,多数承认脑死亡为死亡依据的国家还保留有传统的“自主呼吸停止,心脏停跳,瞳孔放大,血压为0等”作为判定死亡的标准,脑死亡仅仅是辅助判定。 据了解,卫生部脑死亡法起草小组的最新标准是:深昏迷,脑干反射全部消失,无自主呼吸(靠呼吸机维持,呼吸暂停试验阳性)。在首次确诊后,观察12个小时无变化,方可确认脑死亡
脑死亡一但确立,就意味着在法律上以具备死亡的合法依据,简言之,脑死亡就等于死亡但不等于植物人!判断脑死亡有六个标准,对心脏没有描述。脑死亡时自主呼吸已停止,需不断的人工呼吸或借助呼吸机。请问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