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有人向我借了十万元钱,有借条,当时写着1.5分利息,没写归还日期,只付了三个月的利息,到现

2025-01-08 09:02:2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好, 根据我对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的理解,给你以下意见:
(1)不要随意公布人家的信息,因为这可能涉嫌侵犯人家的隐私权,将来可能使你自己很被动;
(2)尽量保留她欠你钱的证据,如果没有的话,尽量让她给你写个欠条或者借条,注明借钱用途合法,也就是说不要写用作赌博之类,可能对你今后维权有利;
(3)拿到证据再找她要钱,如果她说没有,可以和她协商以物抵债;
(4)如果数额较大的,对方有没有偿还意图,想赖账,你可以考虑民事起诉她。数额巨大的,可以报警,因为她可能涉嫌诈骗。数额少的尽量协商解决,不要伤和气,因为你毕竟帮过她,好人做到底。

回答2:

十年前货物抵债,现在欠条有效吗

回答3:

没用啦,不受法律保户

回答4:

2年时效期过了,只能调解,官司你是输的

回答5: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