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婚后老公去世,产权为妻子名字独有,是否可单独出售?

2024-11-24 18:4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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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为妻子婚前财产,其丈夫去世以后,其可以单独出售房产。如为丈夫婚前财产,其去世以后房产为其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妻子不可单独出售。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回答2:

如果该房产真实为女方婚前购买个人财产(全款),不存在婚后共同还贷,那么~~该房产产权就为女方一方所有,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和男方无关!妻子有权独自出售这房子(男人活着必须男方签字)。老公的父母无继承份额!过户时,女方需要出具原始购房票据,购房合同,等购房材料,以及结婚证,还有男方死亡证明,这些证件材料的对比就能证明,女方是婚前购买的个人财产,其权益是她个人的,其配偶又亡故,所以~~可以去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只要证件齐全,不牵扯到婚后共同还贷,就没有任何风险!还是那话,只要证照齐全,按揭给银行是不会有啥问题和风险的。祝好运

回答3:

1、父母有权力继承房产的一部分。

房产为老公的个人财产,婚后第一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配。

那么这5个人每人的分配数额是20%,虽然产权人是妻子,但是父母还是享受40%的财产。

2、过户后,需将40%的卖房款给父母所有。

若父母不同意出售房产,也可以给妻子60%的房产款项,房子给父母

也可以不卖房子,房屋由妻子和孩子居住,妻子给父母补偿款。

3、会放贷,但是所得财产有父母的40%

回答4:

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是遗产。男方父母、配偶、子女作为法定地第一顺序继承人均有权继承该房产。
妻子可以拿着男方父母放弃继承的说明、或者就有关遗产达成的协议公证,办理过户。
过户成功,银行会放贷。 如果想没有任何风险 ,建议找律师办理相关手续。

回答5:

一,婚前房产在离婚时是一方财产,但在死亡继承时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你拥有房产的一半产权或价值,另一半将作为你老公的遗产继承,按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你,你的子女,父母,各得总数的三分之一,二,若妻子以房产所有人的名义出卖房子,属于无权处分,效力待定,但如果买房者支付合理对价,则善意取得所有权,如果死者父母同意,则合同有效,三,如果过户成功后,对方是善意取得,也就取得了所有权,卖房人不能再对房子主张任何权利,所以,买房人可以象其他人房子一样向银行抵押按揭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