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在瞎说,购买的房子是套内加公摊的,所以你的面积少了应该是他们将总价款减少才对,你可以到房管局或者房产交易中心去,把情况说明一下,如果是你没有贷款,跟他们要求补办你的房本,如果你贷了,那么就只好,315投诉或者直接起诉法院,主张你的权利,当然如果你的合同是出了问题仲裁,你需要到仲裁。
你这种情况,最有效的我觉得是联合别的业主,因为要骗,不可能只骗你一家的。如果众业主的众口一辞,当初交的钱是按建筑面积交的,合同只写了套内面积,那么还有得争取。
如果别的业主都没被骗着,就是你被骗了,就有点难了。合同就是合同,合同里会有建筑面积、套内面积、销售单价、销售总价几个数据的,你“没多想”,但别人都多想了,合同上写的就是建筑面积了,就你一家写的实际上是套内面积的数据的话,那你就做好吃亏的准备吧。吃一堑长一智(幸好这次的损失还不算很大),以后就要多想想了,不能想当然说没问题就没问题。
(跟你说个真实的事情吧,如果是你,有位同事兼老友跟你说,他有一大笔钱私自拿去炒一批货压住了,一时半会抽不出来,马上要查帐了,现金与帐目不符会很大件事,他请你帮签一张假的借条,你是领导,当那笔钱是你借去了,那钱帐就平衡了,过几天他的货出手,钱抽回来后,就什么事都解决了,炒货的利分你一部分都没问题。你会签吗?)
从你补充的内容看,合同上确实这样约定房价的。
房屋出售价格有三种计价方式:按套论价(不计面积数);按(整套)建筑面积的单价计价;按套内建筑面积的单价计价。这三种计价方式选任一订立都不违法。现实生活中因按第二种方式计价的合同较多,有人就误认为天下合同都应如此唯一。
其他内容(例如物业费、税收等)的收费,凡涉及到面积的,可以与房屋总价的计价方式不同,法律上没强求一致。
善意提醒,在此事上你一点都没吃亏。合同约定不违法,让你补交零点几平米的房价有依据,很正常,不必钻牛角尖。
你这是上了他们的当了,但纵观全国的购房户都多少会遇到这样的事,现在他们想方设法赚昧良心钱,大家多少这样只能联合大家去跟他们讲理。别无他法。
请问你这件事解决了吗?我也跟你一样的遭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