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2024-12-21 03:18:1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按照条例上的要求 肯定是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这条本身就是为了防止围标串标的。

回答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回答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承担项目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工程总承包联合体,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也不得参与工程总承包联合体;

回答4:

不能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