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非武汉市户籍居民申请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服务指南:
一、办理条件
非武汉市户籍的省内户籍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
二、办理证件种类
1、普通护照;
2、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3、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三、办理手续
(一)办理流程
填表→照相→取号→提交申请→领取回执→ 缴费→邮寄(自选)→领证。
(二)提交材料(所有复印件均用A4规格纸张)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通过湖北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的照相回执。
3、常规申请材料与武汉市户籍居民一致(详见各类出国境证件办证服务指南),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申请赴港澳台旅游签注的,持有效武汉市居住证可申请个人游或团队游签注,否则只能申请团队游签注。
(2)申请赴港澳商务签注的,须在企业登记备案地办理。
(3)申请赴港澳台定居的,须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4)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在户籍地申请。
(5)现役军人在部队驻地申请。
(6)在原证件或原签注申请部门单独申请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还需交验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证时限
1、申请新办、换发、补发、失效重新申领出入境证件,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发,单独签注类为5个工作日。
2、需要函调或其他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扩展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入境。具备条件的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为中国公民出境入境提供专用通道等便利措施。
第十二条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武汉市公安局网-非武汉市户籍居民申请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服务指南
办理港澳通行证、护照,报团www.szlyw12306.com深圳国旅,流程如下:
1、办证地点: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身份证后面的公安局);
2、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有的地方周一到周五办理,且周五下午不办的)
3、所需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当场复印2元),白底小二寸照片一张(33*48CM)(当场拍30元);
4、费标准: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取证时收取),护照200。
5、周期:十五个工作日,护照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