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警察没有全国统一的警衔,各州各行其是,大都把职务和警衔等融为一体。纽约市的警察有十个等级,包括:总局长、分局长、助理分局长、副分局长、督察、助理督察、警长、副警长、警官、巡警。洛杉矶市的警衔有九级:局长、副局长、分局长、上尉、组长、巡官、刑警、巡佐、警员。
警衔标志来源于军队的军衔标志
以下是纽约、洛杉矶、芝加哥三地的警衔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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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警察主要分为联邦、州和市县三级,联邦和各州的警察分别行使联邦和州所赋予的警察权力。州以下的警察的权力则由各州自行决定,除了联邦警察外,州警察、城市警察和县警察及私人保安与联邦政府没有任何的从属上下关系,乃是直接由地方政府所领导。
美国没有统一的中央警察机构,美国联邦警察机构主要分属联邦政府的司法部、国土安全部及美国邮政管理局。联邦警察机构的主要职能是执行各项联邦法律和打击全国性的重大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