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 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中关于火灾危险性的分类,乙类的分类如下:
1、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如煤油、松节油、丁烯醇、异戊醇、丁醚、醋酸丁酯、溶剂油、冰醋酸、樟脑油等。
2、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如一氧化碳、氨气。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如硝酸铜、铬酸、亚硝酸钾、重铬酸钠、铬酸钾、硝酸、硝酸汞、发烟硫酸、漂白粉。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如硫磺、镁粉、铝粉、赛璐珞板(片)、樟脑、萘、生松香、硝化纤维漆布。
5、助燃气体如氧气、氟气。
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雾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