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中区教育局政工科 市中区清平巷15号 0537-2106137 "(一)身份证原件,户籍原件或工作单位等有关证明;(二)学历证书原件,其中报考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还需提交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