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也称RNB,它的全写是Rhythm and Blues,译作“节奏蓝调”或“节奏布鲁斯”。融合了爵士乐,福音音乐和蓝调音乐的音乐形式
R&B的前身,出现在40年代的美国黑人区。
那时,负担得起多姿多彩娱乐的人不多,热爱音乐的黑人就喜欢茶余饭后聚集街头,以吉他和口琴等简单乐器玩奏音乐,一抒生活、工作、离乡别井等种种感受。这就发展出蓝调(Blues)--R&B的前身。
随着录音带的发明,和越来越多的小型电台出现,蓝调音乐开始跳出黑人圈子,在芝加哥流行起来。不知是否因蓝调音乐说愁说得太久,乐迷都渴望听到节奏感强、调子节拍明快,内容又不太悲伤的蓝调歌曲。
但r&b这个术语最初在1947年的美国被公告牌杂志的Jerry
Wexler创造为一个音乐的市场营销术语,取代了种族音乐(最初来源于the black community,但是被战后的社会认为会令人很不愉快的词语) and
the Billboard category Harlem Hit Parade in June 1949. 这个词最初被用于定义包含了12种布鲁斯格式and
boogie-woogie with a back beat的摇滚音乐,后来这种音乐转变成了一种rock and roll的基础元素。
在 “Rock & Roll: An Unruly History” (1995)中
Robert Palmer 把节奏布鲁斯定义为a catchall rubric 用来refer 任何一种美国黑人创造的音乐。在他1981年出版的 “Deep
Blues”中, Palmer 用 "r&b"作为跳跃布鲁斯的缩写. Lawrence Cohn, “Nothing But the
Blues”的作者, 写到节奏布鲁斯是一个umbrella term industry convenience为所发明的, 除了古典音乐和宗教音乐,节奏布鲁斯包括了所有的黑人音乐,除了那是一首福音歌并且其销售足以打入流行榜。
在1960年代,
节奏布鲁斯被用于总括灵魂和funk音乐的术语。而现在R&B的缩写差不多一直被用于代替full节奏布鲁斯,参考有迪士高发展而来的现代灵魂和funk影响的流
R&
行音乐,
这个词的主流运用变得不那么流行。
乐手们顺应大众口味的转变,在作品中加入钢琴、鼓、色士风和当时的超新科技--电子吉他,让听众可随着这种节奏感(Rhythm)强的新派蓝调音乐(Blues)起舞,成就了经典的“节奏怨曲”。
我们也不能忘掉经典的new jack
swing时代,那时代的r&b是hip-hop和r&b的大融合,一个个的专辑都是经典的new jack
swing快节奏歌曲加上2-3首ballad,这是那时代统一的标准。
R&B起源美国。
节奏布鲁斯(英语:Rhythm and Blues,简称:R&B或RnB,台湾、港澳、马新作节奏蓝调 ),又称节奏怨曲。是一种首先非裔美国人艺术家所演奏,并融合了爵士乐、福音音乐和布鲁斯音乐的音乐形式。这个音乐术语由是美国告示牌(Billboard)于1940年代末所提出。
这个术语最初在1947年的美国被公告牌杂志的Jerry Wexler创造为一个音乐的市场营销术语,取代了种族音乐(英语:Race Music,又译黑人音乐;最初来源于黑人社群,但是被战后的社会认为是会令人很不愉快的词语)而Billboard在1949年将其分类为Harlem 畅销排行榜。这个词最初被用于定义包含了12种布鲁斯格式和一种带有节拍背景爵士乐的摇滚音乐,后来这种音乐转变成了一种摇滚乐的基本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