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对设计交桩中线高程复核完成后,要求承包人沿全线设置若干控制桩,在平面图上做好标记供施工放样、复核用。
2、项目监理在全桥立面图上标出各钻孔桩的桩顶、桩底设计标高,计算出各桩实际桩长,现场监理在记录本上面列表统计各桩号处的钻孔桩应控制数据。
3、在开挖埋置护筒前,承包人向项目监理提交钻孔桩平面测量放样记录,复核后才能开挖,护筒埋好后承包人应检查护筒中心位置是否满足施工规范要求,项目监理同意后才能开钻。
4、当一个桥墩的钻孔桩完成后,进行实物平面位置检查,承包人填写相应工序质量检查表,项目监理复核,如偏差大于施工规范规定,承包人应向项目监理报告,说明情况,并按照监理指示进行缺陷修正。
5、全桥钻孔桩完成后,承包人、项目监理共同对所有钻孔桩实际桩顶、桩底、桩径平面位置的资料汇总统计,供质量评估用。
按规矩干我就知道这么多了,简单说就是测量三次,一次是复测水准点和控制点,二次是复测钻孔桩施工放样,三次是成桩后测量一下汇总结果是否符合设计和质量评定标准的要求。不规矩干的那就看实际情况了,我见过有的监理量测量设备都没有,跟着施工单位的全站读读数,做资料的时候编编就交差了,瞎糊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