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一年零二个月被辞退怎么赔偿

2025-01-05 04: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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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补偿1.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时间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扩展资料:

案例: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须赔偿

谭某曾在一家质量检测单位工作,并且和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2000元,但是一直以来单位没有为谭某办理缴纳失业保险费。

后来,谭某查出怀孕。单位便以经费不足为由,口头通知谭某不要再来上班。

随后,谭某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单位寄出《恢复工作申诉书》,但后者始终未给予回复。

该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6万元给谭某,赔偿失业保险经济损失2.0328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无法定理由辞退员工 单位须支付赔偿金(以案说法)

回答2: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回答3:

  公司单方面解除的话,要看有没有合法理由:
  1)你有法定的过错,比如严重违法单位违章制度,没有赔偿。
  2)有合法理由,比如单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和员工、工会沟通后经济性裁员:补偿一个半月工资。
  3)没有合法理由,你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关系,或者要求赔偿,赔偿三个月工资。
  另外,你目前应该还在协商。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的,法定标准也是补偿一个半月工资。
  协商可以灵活自由,但如果想走法律程序,最后一定要取得证据,书面通知或者录音,证明单位合时以何理由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没续签合同的问题,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话,有双倍工资;有的地方(比如北京),合同到期的次日就开始计算双倍工资。具体可向当地人社部门咨询。

  所谓经济性裁员,法律上有形式的规定,你可以看一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对法条中所列的情况,单位要拿出证据证明,还要按程序规定说明情况、听取意见、报告方案,缺了哪一项,你都可以主张违法解除,要求三个月工资。当然你愿意和单位协商也可以,最低标准是一个半月工资。没签合同的问题另算。

  你可以搜索一下义联劳动法援助中心,是个公益组织,打他们的免费咨询电话,跟律师具体问问你的情况。

回答4:

1、单位与您解除合同,您可以主张2个月的工资补偿金。
2、没有签订合同的期间,应当支付双倍的工资。
3、您手里面的证据完全可以证实您们之间具有劳动关系。
4、工作期间应当为您购买社保。
5、协商是可以的,至于多少或让步多少自己决定。
6、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回答5:

上班有一年零二个月,补偿你1.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时间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超过一个月没续签,还可以要求合同到期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

首先你要公司给你出具辞退证明(盖章),有了这个就好办了。没有辞退证明就继续上班。录音取证也是辅助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