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1)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2)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3)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还有就是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如需护理的情况)等其他费用。
5.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以下待遇:
1、工伤医疗费,在工伤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全额报销。确需康复治疗的,也予以报销。
2、伙食补助、交通食宿根据当地实际物价水平确定。
3、护理费。单位有条件的需安排人员护理受伤职工,没有条件的需按当地护工标准支付护理费。
4、确需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予以报销。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至四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并按月发放的伤残津贴(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9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准)
7、只要工伤评出等级,就由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每月标准为受伤职工出工伤之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8、只要解除合同,就有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个的具体标准是当地省级政策规定。
说实在的,目前因收入与物价差异,各地的具体赔付标准不一,再网络上您也没有说明您所在地区,没法给您参考当地政策,建议直接问一下当地社会保险处工伤科。
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