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你已明显过了期限。非常同情,但还是希望你好好学习一下《工伤保险条例》,另外还有《劳动合同法》。因为有可能你的用人单位不是很正规,也会存在非法用工的问题。
已经过了时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