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调解不成到开庭审理没有明确规定。只是对审限有规定。
如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如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扩展资料:
庭审准备是人民法院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庭审准备的内容包括:
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传票送达当事人,将出庭通知书送达其他诉讼参与人,传票和通知书应当写明案由、开庭的时间和地点,以确保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为参加庭审做好准备。
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张贴,巡回审理的可以在案发地或其他相关的地点张贴。其目的是加强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了解和监督,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和效益。
3、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正式开庭审理之前,由书记员查明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是否到庭,并向审判长报告。同时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全体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开庭审理
离婚调解分为诉讼外调解和诉讼调解两种。诉讼调解是一方起诉到法院后法院组织的庭前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一般当时就会开庭审理,然后由法院判决。一般庭审后一个月左右会出判决书。诉外调解是指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法院以外的有关部门,包括当事人所在单位、妇联、基层调解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诉前调解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也不是离婚的必经程序。诉讼外调解一般有三种结果:(1)双方和好,继续生活;(2)经过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当事人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3)调解无效,双方未能就离婚及相关问题达成协议,要求离婚的一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起诉讼的具体开庭时间应该由审理案件的法官进行告知,法律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但是开庭审理需要在审限范围内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要分情况分析判断。如果是立案后的审判阶段,开庭前进行的调解,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案情决定开庭的时间,但要给予对方相应的答辩期等,如果是在法院开庭了,则调解不成的,则是否需要再次开庭,则要根据具体案情由法院决定了。其实,调解和开庭的时间没有绝对的限制,要根据案情及相应的法律规定执行。不过,如果立案后,法律是有审限规定的,调解或者开庭时间及期限均要在审限内完成。
法律对调解不成到开庭审理没有明确规定。只是对审限有规定。
如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如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
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要分情况分析判断。如果是立案后的审判阶段,开庭前进行的调解,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案情决定开庭的时间,但要给予对方相应的答辩期等,如果是在法院开庭了,则调解不成的,则是否需要再次开庭,则要根据具体案情由法院决定了。其实,调解和开庭的时间没有绝对的限制,要根据案情及相应的法律规定执行。不过,如果立案后,法律是有审限规定的,调解或者开庭时间及期限均要在审限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