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问题,我很纠结,希望各位能帮帮我,谢谢

2024-12-21 22:50:1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押金之类的名目,违法;
2,劳动合同应该以书面形式签订;
3,这个合同内容明显显失公平,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4,如果没有考勤记录,自己可以自行记录,再找一个一起工作的同事作为证人;
5,劳动纠纷只能先进行劳动仲裁,不得直接去法院起诉。

回答2:

您好

提供以下意见供您参考:

  • 这份劳动合同显失公平,您可以撤销

  • 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押金,所以,此条无效。

  • 如果单位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工[劳动报酬,您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无论你没做满一年,你都可以拿到你应有的工资。单位的做法于法无据

  • 如果到时候他要是拿这个来压你,你申请劳动仲裁就可以了,他的合同在法律上得不到支持

回答3:

你过虑了,保留合同和每月的工资单或工资打卡记录做证据即可

回答4:

有必要,看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