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房产证是否有你名字,只要婚后有进行还贷的(无论是你还的还是他还的),还贷的部分都是算作夫妻共有财产(除非另外有协议约定)。这个新的婚姻法解释三有规定的,你可以看看,自行百度吧,我就不贴了。
另外,现在房产证没有办出来,办证的时候一般要求出单身证明的,如果已婚要登记为一方所有,一般都要有配偶同意只登记一方所有的证明,所以正式办证的时候你可以要求加名的,不用额外缴税的。
想想还是贴给你看看吧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无论怎样,此房因为你参与了还贷款,所以可以作为共同财产。
你所谓的一起还贷只是你帮着他还贷,却没有在贷款手续上体现出来?
如果体现出来了,房产证出来自然有你的名字,如果没有体现,必须得还完贷款才可以加名字。
这房子是你婚前男方家买的,从定金发票到购房合同,全是男方一个人的名字,那房产证办好以后自然也是男方的名字,没有你的份,你现在可以拿着结婚证,你们双方到房管所申请加名,必须同时到场,你老公同意签字才生效,这样你才有保障嘛
如果还没有领到房产证,找公证处公证你们共同拥有这套房子的有产权,最好还确定你和你男友之间的权属比例,到时房产证上会按照公证书上的权属确定。免得今后有争议,具体如何操作,可咨询当地房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