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史略》说讽刺必须“秉持公心”,又说《儒林外史》是以“公心讽世”,可见鲁迅重视讽刺小说作者的写作态度,他认为作者必须是对社会人生深有所感,用不偏不倚的态度去攻击时弊,才是讽刺的真谛,否则,像《史略》提到的“私怀怨毒,乃逞恶言”,已失去写作的意义,作品也就毫无价值了,而《儒林外史》之所以可贵,就是作者能本着“公心”去作讽刺;
2、讽刺的生命是真实的,这是鲁迅的主张。他在《什么是讽刺?》一文中曾举例说言行不一,自相矛盾在生活中是常见的事,诸如穿起洋服拜佛,道学先生发怒,“但‘讽刺’却正是在这个时候照下来的一张像,一个撅着屁股,一个皱着眉心,不但自己和别人看起来有些不雅观,连自己看见也觉得不很雅观”(鲁迅,1980,卷六,328页)这就形成讽刺,可见讽刺的关键,是把那些常见的,谁也不觉得奇怪的生活场景捕捉下来,如实的加以描绘。一些可鄙可笑的现象自然流露出来,而达到了讽刺的目的。《儒林外史》的写法多是如此。《史略》说:
敬梓之所描写者即是此曹(指“制艺而外,百不经意”的书生),既多据自所闻见,而笔又足以达之,故能烛幽索隐,物无遁形,凡官师、儒者、名士、山人,间亦有市井细民,皆现身纸上,声态并作,使彼世相,如在目前。
3、《儒林外史》写讽刺另一个特点是态度上含蓄婉曲,不是泼妇般的开口便骂人。表面上是无一坏话,客观描写,而所达至的讽刺效果甚大。《史略》举出范进中举后,又逢丧母之痛,在汤知县的宴请中,则专在燕窝里拣大虾圆子往嘴里送作为例子。对这种手法赞曰:“则无一贬词,而情伪毕露,诚微辞之妙选,亦狙击之辣手矣。”(鲁迅,1980,卷九,2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