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章版面底色:陆军为棕绿色,海军为黑色,空军为天蓝色。
士兵有两级,列兵(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和上等兵(现役第二年的义务兵)。
兵的军衔在肩章版面上缀以折杠,无象征符号。两道折杠为上等兵军衔;一道折杠为列兵军衔。兵的军衔肩章为套式软肩章。
士官分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其中下士、中士为初级士官,上士、四级军士长为中级士官,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为高级士官。士官军衔在肩章版面上缀以象征符号和折杠。象征符号、折杠的繁简分别表示士官军衔高、中、初三等和级别。士官军衔肩章分硬肩章和套式软肩章。
学员肩章:光板+一杠
尉官(一杠)
一杠一星:少尉
一杠二星:中尉
一杠三星:上尉
校官(两杠)
两杠一星是:少校
两杠二星是:中校
两杠三星是:上校
两杠四星是:大校
将官
光板上缀金星,外沿缀有金色的松枝
一颗金星:少将
二颗金星:中将
三颗金星:上将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编制军衔,基本上实行一职编两衔的制度,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正的《军官军衔条例》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的职务编制军衔为上将,其他各职级的编制军衔为:
正大军区职:上将、中将 ;
副大军区职:中将、少将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经历了1955年至1965年首次军衔制、1988年后恢复军衔制,两个历史时期。1955年2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实行军衔制。1965年5月22日,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的决定》,1965年6月1日开始实施。1988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重新实行军衔制。此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又历经数次修改。很多,看参考资料!参考资料: http://baike.baidu.com/view/91423.htm?fromenter=%D6%D0%B9%FA%C8%CB%C3%F1%BD%E2%B7%C5%BE%FC%BE%FC%CF%CE
中国军衔有20多个等级,和国民党那时的军衔制度基本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