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面貌:团员
注:(1)此表只限往届考生使用。(2)社会青年政治思想、品德、学习、工作表现一般先由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提供材料,再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盖章;在职青年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盖章。(3)直系亲属,是指考生父母或抚养者;主要社会关系,是指与本人在政治、经济上有直接联系的亲友。(4)必需的旁证材料附后。(5)省、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对于不予录取的考生材料要进行审核,将意见填写“备注”栏内,并加盖公章。(6)考核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类,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道德品质恶劣的;有违法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内容是什么?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看考生本人的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在校补习的往届生由补习学校、没有工作和学习单位的考生由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进行全面鉴定并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对犯过错误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由哪里填写?
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校填写《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查表》。在普通中学补习的往届生,由补习学校对考生补习期间的表现作出鉴定,其他往届生由本人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填写。
哪些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道德品质恶劣的;
(3)有违反社会治安条例,或其它刑事犯罪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