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你所述,房子应是你的个人财产;对方起诉法院有可能会受理,你可以提出一事不再理的抗辩。
应该不会受理的。毕竟已经离婚三年了。而且你有足够的证据房子是结婚前买的。所以法律是支持你的。祝你好运。
首先关于离婚声明方面我不便多说,因为离婚有着正常的一个程序和手段化,但是主要是离婚后的一个财产问题,如果确定是婚前财产,而且有证据证明的话,很有可能这个就是婚前财产,但是如果不是的话,我们无法判知这个婚前财产究竟是怎么样的,至少从目前角度来讲的话,无法区分出它究竟是自己买的还是你自己买的,如果是的话,楼主跟他问清楚,搞清楚事情然后再去研究,这样的话效果比较好,如果确定不了的话,那么你们只能走司法程序!
这样的情况,如果你还保存好那些房子的票据,那就是证据,能证明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法院也会受理的。
离婚后明知道是婚前财产,可对方瞎编乱造,说是在他不知情况的,情况下,私自购买的房子?结婚前买的房子,日期和结婚的日子是不服的,既然是婚前房,就不能算为婚后财产找律师去告他把有利证据都放好,就算拆迁也是你自己的,与他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