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第十条中规定了遗产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都没有了的话,就按照第三十二条规定来办理,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所以,在被继承人生前,如果没有继承人了,依然可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或者写一份遗嘱,来保障自己的财产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进行传承。有任何关于遗嘱方面的问题都可以咨询当地民正遗嘱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