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1份、复印件3份,组合贷款增加复印件1份);
(2)其他凭证:
①夫妇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复印件3份,组合贷款增加复印件1份);
②婚姻关系证明(同一本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3份,组合贷款增加复印件1份);
③如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出具单身声明(原件2份,组合贷款增加原件1份);
④共同共有产申请贷款的,应持有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组合贷款增加复印件1份);
⑤夫妇双方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⑥住房成交(评估、认定)价格证明(原件2份、复印件1份,组合贷款增加原件1份)。
注意事项:
①申请人可根据需要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还款。
②借款人用另有住房(包括第三方)抵押的,须提供另有住房(包括第三方)经评估后与住房置业担保机构签订的《抵押(反担保合同)》。
③尚未竣工的,还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④如需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还需提供夫妇双方所在单位薪资证明及承办银行、担保公司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