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以确保单位档案的安全和完整,防止丢失。遇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 人批准,

2025-01-07 17: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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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由“单位负责人批准”是正确的。

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七条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回答2:

是单位负责人人批准,才可借出。会计主管批准可以复印。

回答3:

我所在的实务中,因为单位比较小,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是一个人,需要主管签字审批后,必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回答4:

应该是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