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首是给同一偏旁的汉字所立的类目,是将汉字里共通可见的相同偏旁作为分类汉字的基准。所有汉字势必分类在某个部首中。汉字的90%是形声字,形声字是由表示意义的“形符”与表示发音的“声符”组成的。形声字多使用意符为部首,有助于容易判断部首的部分。字典为了给汉字分类而确定的字类标目,是从分析字型的结构产生的。具有字型归类作用的偏旁,是字书中各部的首字。
有两种性质不同的部首:一种是文字学原则的部首,它严格依照六书体系,只有同一意符的字才可隶属同一部首。另一种是检字法原则的部首,它按字形结构,取其相同部位,作为查字依据,分部排列,其相同部位称部首。如“甥”,“舅”二字,《说文解字》根据六书体系,都归“男”部;《康熙字典》则依检字法原则,以“甥”入“生”部,“舅”入“臼”部。
部首原则上是表示一组文字的共通意义,部首所在的位置并不一定。如“鸟”有“鴃”“鸠”“凫”“莺”等字,但无论在哪个位置都不影响其分类在“鸟部”。一般情况下,在左边、右边者称为旁,如:鱼字旁、羊字旁、食字旁。在上面者、或外包文字上面与左边者,称为头,宝盖头“宀”。同时夹著文字上下者称为框,国字框或大口框“囗”。在下面的称为底,走之底等。
部首分类的实际方式并没有定案,同一个汉字在不同字典里可能分类到不同部首。一般来说,通常正统还是以康熙字典为主,214个,现代汉语词典收部首189个。
第一个采用部首作为汉字分类的是《说文解字》。《说文解字》将小篆的汉字分类在540个部首里,并将这些汉字的造字原理归类成「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等六书的原理加以说明。
《说文解字》的部首分类最大原则是部首必须对此汉字之结构有所意义,因此,「杀」与「放」等形声字也被订定成部首。
另外,「一」到「十」的数字、「甲」到「癸」的天干、「子」到「亥」的地支都被选择作为部首。
虽然部首排列法强调部首应与文字有所关联,但又受到阴阳五行理念的影响,以「一」部开始,并以地支末尾的「亥」部结束,故作为分类方式,并不容易查询到自己想要查的文字。
之后、许多字书模仿《说文解字》,以部首来分类汉字。如《玉篇》(542部首)、《类篇》(540部首)等,这些字书采用的字体已经是楷书,内容也不是解说文字的来源,而是说明字义为主。但使用的部首几乎与《说文解字》相同,不易检索的缺点仍在。
在中国,长时间由于为了容易检字,相较于采用部首别的方式整理汉字,采用韵目排列汉字的字书更风行。这样分类有助于填诗、检字方便。例如宋代时也有人出版了改以韵目顺序排列的说文解字。
接著,辽代的僧侣行均之《龙龛手鉴》(242部首)、金代的韩孝彦、韩道昭的《五音篇海》(444部首)等字书,开始尝试调整部首数量,追求更高的检字方便性。
尤其《五音篇海》中,首度将同一部首内的汉字(部分)采用笔画数排列。但这些字书的部首本身仍不是采用笔画数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