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证件问题和工资发放问题,是两个独立的问题,证件问题不能成为不给发放工资的正当理由。证件问题,应用相应的方法解决;工资发放问题,可以通过“一裁两审”的劳动仲裁和诉讼的途径解决。关于欠发工资问题,首先,可以向当地的区县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当地的区县级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