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先动手打我,然后我和朋友把他打伤,我会不会赔偿

2024-12-25 23: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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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方先动手我和朋友还手将对方打伤”属于打架斗殴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要承担行政处罚并承担民事赔偿,因对方有过错可减轻打人者的赔偿。
  法律依据: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回答2:

如果报警警察调解,这个打架呢,不分谁先出手。如果把对方打伤了,你们还是要赔偿的,只不过协商的时候你有理的时候会赔少点。
如果不报警,那就看谁在当地的拳头大了。

回答3:

问题的关键是你和你朋友一起,跟你举个例子,如果单对单,你可以扯正当防卫,两个人就不一样了,别人打你一下,你突然掏出枪,你的防卫等级立马上升,这种情况,祈祷他受得伤不严重,只要没触犯刑法,想办法让对方原谅,避免麻烦

回答4:

当然要赔,如果伤的严重还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回答5:

那得看伤的狠不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