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来要房子,房子最后应该属于谁

2024-11-24 12: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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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婚前男方全款买房,写上女方的名字,属於男方自愿赠送行为,不管这对男女之後有没有结婚,这房子都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肯定属於女方。这对男女之後结婚,也不影响房子的产权属性(还是属於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要是离婚后房子当然还是该归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