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居住证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第九条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一、《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二、办理居住证的流程:
1、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2、缴纳房屋租赁税。
3、办理居住登记。
4、半年后,领取居住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住证暂行条例》
就是所在辖区的派出所办理或者辖区内外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近期免冠照片、房屋租赁证明等必备材料。
一般需要45-60天,或许更长的时间,苏州效率就是这样,最好别再居民警务室,搞不好七八十天,
2011年底的时候办理只需要30个工作日,现在是尾期了,不知道还能不能办好!
当我拿居住证的时候,派出所人员告诉我,说我在园区已经办理过了,请问这是怎么回事?